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瑜伽的定義
1. 將心靈的各種習性、傾向懸止稱為瑜伽。
2. 如果心靈傾向都懸止,那麼所有思想過程都會停止。
3. 個體意識(小我)與至上意識(大我)融合為一稱為瑜珈。
瑜伽體位法的定義
1. 體位法的梵文是A’SANA,意指某一種姿式或體位。
2. 體位法是一種令人身體上舒適、心靈上鎮定的姿式。練習體位法,會使腺體、神經、組織、肌肉和身體的各部份都作用到。
3. 體位法是配合適當的呼吸和觀想,將身體置於平和、安靜及舒適的姿式上。(或固定於某一姿式上,止息一段時間)
瑜伽體位法的功能:
1. 矯正不正常的腺體,以控制各種情緒
(並使身體正常發展)。
2. 使身體富有彈性。
3. 平衡身體及心靈。
4. 可以去除心靈中粗鈍的思想。
5. 使心靈準備好,接受更精細更高層次的靈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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